2007年12月13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分为七大部分,针对电子商务中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等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有目共睹。有资料显示,去年电子商务市场预计是1.7万亿元的规模。近几年电子商务市场的规模都以超过50%的速度增长,电子支付市场每年以超过100%的速度增加。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向记者表示,在如此急剧膨胀的市场环境下,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并不完善。我国在信息安全、电子交易、电子支付、个人数据保护方面都欠缺相应立法。目前电子商务发展中面临的,诸如交易不安全、交易欺诈、信息被盗等问题频频出现。据最近几年在消费者协会投诉的统计数据来看,涉及电子商务方面的投诉是增长最快的。电子商务发展下所掩盖的问题成为监管机关亟待解决的难题。
商务部曾于去年年初颁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当时的内容是主要限于网上交易部分。而此次出台的《意见》与之相比,在内容上侧重于电子商务的诸多层面,在内容上比之前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更加宽泛。
200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电子商务的规范和持续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问题提出了纲领性的意见。商务部在去年年初发布的《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以及近日发布的《意见》,都是对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一种政策性的落实和延续。
规范电子商务信息流制止恶意链接
《意见》在第二部分提出,要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行为,优化网络交易环境。阿拉木斯说,电子商务信息传播行为简言之就是信息流,这一条实际上是要规范在电子商务信息流方面存在的问题。
2007年,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QQ珊瑚虫事件,正是因为陈寿福未经腾讯公司许可擅自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将腾讯QQ软件的广告,加上显示好友IP地址功能,安装265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Google(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的商业插件,以此为公司做广告,并将修改后的软件以珊瑚虫QQ的名义放在自己注册的珊瑚虫工作室上供用户下载牟取非法利益。2006年至2007年,陈寿福利用在以其名义发布的QQ软件珊瑚虫版中捆绑商业广告,仅从北京智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就收取15笔广告费共计105万元。
2007年,迸出多起与“恶意链接”“流氓软件”有关的案例。
阿拉木斯说,恶意链接和流氓软件的散布者不顾当事人的感受,仅仅为了谋求经济利益而扰乱网络秩序,是典型的电子商务信息流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意见》的第二部分第二条提出,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方式。引导企业合法地运用网络服务器平台、电子邮件、网络广告、搜索引擎推广等方式发布和传递商务信息。防范和制止恶意链接、干扰性邮件、隐性网络广告等不当宣传方式。
阿拉木斯说,《意见》在制定时,能够将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提炼出来,给出指导意见,当然是非常好的。但是,目前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障碍,比如在相关领域还缺乏法律的保障,很多问题处于无法可依的真空状态。商务部的《意见》出台虽然在很多问题上给予了明确意见,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强制力的保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很可能将是效力甚微。
除了在第二条中提出的应当防范和制止不当宣传方式,《意见》在第二部分还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防范、维护交易信息安全、保障信息有效传播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欺诈行为几个方面给出意见。阿拉木斯说,这些实际就是要提高各类商务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