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网上业务发展带来的新课题
从事资金吸储并形成资金沉淀
据粗略估算,每天滞留在第三方平台上的资金至少有数百万元。根据目前的交易规则,支付金额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停留3天至7天。这样,平台中随时都有数以千万的资金沉淀,随着第三方网上业务发展,滞留资金量还在增加,利用结算周期的时间差,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能取得一笔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这成为某些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大量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并可能引发支付风险和道德风险。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支付平台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银行职能,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这就可能出现非法占用和挪用往来资金的现象。前段时间上海一家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卷款而逃”的案例更是敲响了警钟。
开立结算账户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突破了特许经营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第三条的规定,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从事。而第三方支付平台显然已突破了这种特许经营限制,急需监管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规范业务范围,消除“灰色地带”。
电子货币发行的合法性有待明确
在腾讯“财付通”支付平台中,其发行的Q币已扮演硬通货的角色。众所周知,只有央行才具有发行货币的权利,面对金融电子化的新形势,尽早明确电子货币的发行权,有利于规范金融秩序。
利用支付平台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出现,危害令人堪忧
·由于网络交易的匿名性、隐蔽性,第三方支付平台很难辨别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使得资金的非法转移、洗钱、贿赂、变相侵占国有资产、收受回扣、诈骗等活动有了可乘之机。
·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规避相关的利息费用,无偿占用银行的信用资金。
·为规避银行汇划手续费,通过创建虚假交易(非真实交易)将资金从A的支付平台账户转至B银行账户,再提取资金至指定银行卡账户。
·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络赌博。
·利用目前工商、税务的漏洞,企业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逃避税收,形成税收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