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在《敏思、生意、大生意》里说:说到生意,Keso今天的博客“互联网的小本生意”,我就不是很赞同了。事实上,我认为keso“萝卜炖牛腩”,包括他举例的刘韧“卖香烟”,恰恰不适合互联网商业,而只适合传统商业。
这是因为互联网商业有一个重要的特点:交易成本被互联网变低,使得互联网商业更趋向于马太效应的“正反馈”,更垄断。不要认为现在web2.0了,说互联网“注意力经济”就落伍了。不是这样的。只要发生在互联网的经济,都是“注意力经济”,品牌的力量,一定要做业界前3,否则就会被淘汰。
我觉得他说的马太效应的正反馈和更垄断,确实是互联网的一个规律。不过我觉得这和在互联网上做小本生意并不矛盾。其实互联网上的小本生意和传统商业的小本生意也不是一个概念。
传统商业的小本生意都是投入小产出也少。而互联网上的小本生意它完全可以做到在投入不多的情况下,产出却是几何于产出的。
事实上我心目里的网络小本生意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启动资金很少。
2,运营资金不多。
3,小团队。
4,技术是整个团队的核心。
5,为网络提供实用的工具。
实际上互联网上已经有了非常多的小本生意了。比如flickr,美味书签,blogger,feedburner,Technorati,bloglines,豆瓣。这些我们十分熟悉的网络服务,无一例外都具备上面提到的几个特征。它们还具备另一些特征:
1,一经推出就受到广泛欢迎。
2,其中大多数服务都对同类型的其它服务制造了进入的很高的门槛。
3,不是已经获得了风险投资,就是已经把自己卖掉了。
事实上正是浓重的技术气质让这些没有多少资金的小团队,准确地把握了互联网工具的特性,更快速更灵巧的推出了适应网络的工具,更早地抢占和迎合了市场,才最终获得了它们的成功。
是的。我认为它们已经成功了。要知道,自有互联网以来,就有无数的风险资金和收购资金在虎视眈眈着整个互联网市场,它们盯着的就是这种迎合市场的、有明显市场潜力和前景的服务。这是一个短期内不会有任何变化的互联网资金大环境。所以只要你能为网络提供确实受欢迎、确实有潜力的服务,基本上就可以认定它会成功。不用顾虑太多。甚至中国的创业者们也同样不用顾虑太多。
往深里想一想你会发现,其实google搜索引擎本来也是这样一个小本生意。google旗下的Gmail等服务都是小本生意。
很明显,升了级的互联网需要创业团队更具技术实力,需要创业团队对互联网有更清醒更透彻的认识。互联网已不再是蛮荒之地,随便圈个圈子,就能立起一个巨大的原来想都不敢想象的业务来。
不明白为什么那些钱袋鼓鼓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不把眼睛瞪大了,赶紧收购那些有潜力的创业企业。要知道,业务是可以模仿的,但人才可就模仿不来了。整个互联网在向前发展,它不会永远是原来那副老样子。为自己的未来储备一些人才吧。这才是真正明智的。